《禮記‧禮運》:「飲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......」。
《孟子‧告子篇》:「告子曰:『食、色,性也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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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

誘國中男嘿咻 女師判2年(影音)

蘋果動新聞 2012.05.21

  新北市某國中一名跆拳女教師,前年與她指導跆拳的十五歲國三男學生畸戀,在搭乘男學生父母轎車時,於後座大膽示愛、撫摸他下體,甚至在校內幫他口交、引導偷嘗禁果。事情曝­光後,女教師辯稱被性侵,但一審認為她曾是跆拳國手,不採信她說詞,依與未成年少男猥褻、性交罪,判刑兩年;女教師不服上訴後坦承犯行,二審仍維持判她兩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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